教师要“包教”村委会要“保学”
本报讯(记者 陈帆波)近日,吉林省教育厅启动“扫盲教学包保工作”,对全省行政村进行入户文盲调查登记、逐人落实扫盲包保工作任务,使扫盲和扫盲后的继续教育得到有效保障。
据吉林省教育厅介绍,目前全省各县、乡正在对1957年至1992年出生人口中的文盲、半文盲进行一次以行政村(居民委)为基本单位的调查登记,对其中有学习能力的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对象全部逐人实行包保。扫盲对象、扫盲教师和村委会领导三方通过签订《扫除文盲教学包保合同》来明确责任:教师要“包教”,一名中学或小学教师要包教1名至2名扫盲对象,保证其在2年内脱盲,对扫盲后继续教育对象在3个月内得到巩固提高;扫盲对象要保证自己按时参加学习;村委会领导要“保学”,保证扫盲对象按时参加学习、保证上级拨款发放的教学用品、保证学习达到规定标准。扫盲对象的学习期限在2年以内,扫盲后继续教育对象的学习期限在3个月左右。
按照吉林省扫盲条例,扫盲经费由县、乡财政保证,中小学教师所承担的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任务计入工作量,超过工作量的课时由县(市、区)、乡(镇)政府给予课时补贴,教师参加扫盲工作的成绩作为考核定级、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中国教育报》2007年4月11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