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生活补贴 财政代偿助学贷款
本报福州3月27日讯(记者 龙超凡)记者今天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该省今年将招募300名大学生服务欠发达地区,开展为期1至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工作。招募的主要对象是闽籍或在闽高校应届或历届未就业的毕业生。
据介绍,凡2007年参加志愿服务的大学生,服务期满后,可享受考研初试加10分、考省直和各设区市机关公务员笔试总分成绩加3分的待遇。对愿意到基层服务的已被录取研究生,可保留研究生学籍至其服务期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继续留在服务单位的,在服务单位新增工作人员时,可免考直接办理就业手续。服务期间,志愿者享受每人每月800元生活补贴、每人每年300元的医保补贴和200元的交通补贴。服务县(市、区)财政将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进入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志愿者,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进入国有单位后,可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标准。在今后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中国教育报》2007年3月28日第1版
(责任编辑 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