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写中国哲学史的一次积极尝试
——评复旦大学《中国古代哲学史》
董平
今年7月,由复旦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教研室编写的《中国古代哲学史》(上、下册)正式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这套教材,在编写方法上仍沿用了学术界长期以来所形成的基本思路,即以时间为叙述的主要线索,以人物为时间中的“节点”,试图在“史”的过程中来全面体现中国哲学的古代发展。全书分先秦、秦汉、魏晋、汉唐、唐至南宋、元明、明末至清后期等七编,其结构之宏大,在近年来所出现的中国哲学史类的教材中是少见的,而参与编撰的人员,其写作队伍规模之宏大,在近年同类教材编写中同样罕见。但我们首先注意到的是,该书是在关于“中国哲学的合法性”讨论成为热点之后所出现的第一部中国哲学史教材,正是这一特殊的背景,使该书体现出了“重写中国哲学史”的积极努力。
“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最近几年来一直成为国内学术界,尤其是中国哲学界所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尽管我认为提出这一问题的初衷大抵是要对中国学术界近百年来的研究方法与思维模式进行反思性的检讨,以期确立中国哲学自身的学科特点及其研究路向,而后来演变成“中国是否有哲学”的问题,则基本上可能是一种被误解了的结果,但不管如何,这一问题的讨论使中国哲学本身以及中国哲学学科的建设成了关注的对象,事实上反而标志了中国哲学研究的多样化发展,同时也表明了中国哲学学科的建设在经历了近百年的探索与发展之后,开始进入了自觉的批评性反思,这对于“中国哲学”作为一个学科的“合法性”地位的确立及其自身的完善无疑又有着积极的推动意义。“合法性”问题的追究,进一步使“重写中国哲学史”成为议论的热点。这些讨论,在一般意义上说,体现了中国哲学的学科自觉性,体现了中国哲学主体性的自觉回归。而在这一学术背景下,复旦大学中国哲学教研室重新编写《中国古代哲学史》,便明显有了“重写中国哲学史”的独特意涵。
应该说,这种“重写”的意图,是首先为该书的编著者所明确表达了的。编著者首先就在“导论”中对“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进行了积极回应,对“哲学”、“中国哲学”诸概念进行了详细梳理,并以此作为全书写作的基本指导原则。本书的编著者认为,“哲学是对人生根本问题、人的自我理解问题的根本思考与回应”,它具有两大基本特征:对生命根本问题的引导和启蒙功能。按照这一关于哲学之概念的基本界定,并以此来考察中国古代的思想,那么,“中国古代有哲学应该是没有什么疑问的,尽管古代思想家不把自己的思想叫做‘哲学’。‘中国哲学史’无论是作为一门学科还是作为一个研究领域都是成立的。”以此为基础,编者进一步理清了哲学史与思想史、儒学史、经学史之间的区别,以及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区别,从而为全书的写作奠定了扎实基础。在编者看来,中国古代不仅有哲学,而且中国古代的哲学有其自身特质,此即为“实践哲学”,而“实践哲学关心的是人类正确的生活方式和目的,实际上是对人生意义的思索与探究”。充分强调哲学对于生命根本问题的关注以及中国古代哲学的实践特性,既是编著者对于哲学以及中国哲学之本质的原理性把握,也是全书写作的基调所在,作为一种编写的原则,则被贯彻于具体哲学家的思想诠释之中。力图揭示出中国哲学所固有的对于人的存在及其价值的深层关切,以强化在现实性上对于人生引导的意义,便成为本书集中体现的、不同于以往教科书的显著特色。也正由于这一新颖的学术视角,本书也全盘洗去往日某种固定的叙事格局与方式,抛弃了久已为学界所习用而又往往未必能得思想之真际的定性术语,而坚持对哲学家的具体思想作如实分析,因此也往往能得其精要。对于一部教科书而言,这对引导学生切实了解中国哲学至为重要。而也正因为如此,本书明显地体现出了中国哲学学科的前沿性。
其次,全书的编辑意图清晰,体例严整,结构严密,注重学术思想之间的渊源流变,比较完善地展示了中国古代哲学的历史发展及其逻辑展开的基本过程。作为一部哲学史教程,显然需要编者对于中国哲学及其特质有着独特的深刻理解,并以恰当的方式将这种理解传达给读者,而作为一部多人撰写的作品,结构上的相对统一以及行文风格的相对一致,便成为一个必须予以恰当处置的问题。就本书而言,这一点是做得相当好的,可以想见编著者在统稿上是花了大功夫的。就基本结构而言,本书关于古代哲学的七个时间段的基本划分,虽然基本上仍为传统的承袭,但大抵也仍然能够体现中国古代哲学在纵向发展上的阶段性特征。然本书的突出之处,则又在于充分注意不同阶段上的中国哲学主题的历史演变、不同思想形态之间的纵横交错、不同思想家之间的相互关系,包括事实上的与思想上的,从而宏观地凸现了思想的历史性与历史的思想性。全书在每一阶段具体叙述开始之前,均设置有“绪论”一章,正为编著者此种思想意图的清楚体现,而对读者来说,则能够比较清晰地领会在某一发展阶段上的宏观思想主潮。还须一提的是,本书虽为“重写中国哲学史”的尝试性实践,但既没有某些故作高深、令人不明所以、本质上为糟践中国语文的生造的“术语”,也没有追随时下学术界某种“极端的”“以中国话讲中国哲学”的流风,而在思想诠释上仍吸取了西方哲学的某些基本方法,在充分考虑人类思想有其共同性因而中国哲学也应被西方所理解的前提下,我认为这一点是相当可取的。
第三,全书较好地吸收了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体现了中国哲学某些问题研究的当前进展,因而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中国哲学研究的基本面貌。比如在第一编第四章关于“孟子对孔子的仁的思想的发展”的阐述之中,编者在讨论孟子哲学思想之前,另加一节讨论“郭店楚简和思孟学派”的问题。郭店楚简的出土对于先秦学术史研究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已为学术界所普遍认同,虽然它是否重要到足以“改写中国思想史”恐怕还可进一步斟酌,但它有利于先秦某些思想传承关系的梳理则是不言而喻的。本书在对这一阶段的哲学思想进行阐述的时候,吸收了研究界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如郭沂的《郭店竹简与先秦学术思想》、丁四新的《郭店楚墓版竹简思想研究》等,同时也对这一问题阐述了编著者自己的看法,读后是给人以启迪的。
第四,这部《中国古代哲学史》所阐述的思想内容,都以编著者们长期的学术研究为基础,并且实际上也比较集中地反映了复旦大学在中国哲学研究领域的重要成就。复旦大学的中国哲学研究有着深厚的历史积淀,在过去的半个世纪,尤其是在胡曲园、严北溟、王蘧常、潘富恩诸先生的辛苦经营和精心培育之下,不仅中国哲学的学科获得逐渐发展与完善,并且已经形成了以宋明理学研究为主要特长的一支学术队伍,在国内外学术界享有较高声誉。复旦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研究的成果在这部教材中得到了良好体现,如徐洪兴教授的理学转型研究、吴震教授的阳明后学研究、林宏星教授的刘宗周研究等等。除宋明理学以外,复旦大学哲学系在先秦哲学及清代哲学研究中也有不少令学界瞩目的成就,而这些成就,如杨泽波教授的孟子研究、陈居渊教授的焦循研究等等,也都在教材的相关部分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总的来看,这部《中国古代哲学史》是有许多优点的,作为“重写中国哲学史”的积极尝试,它所具有的意义和价值也是非常明显的。除了以上几点,我同时还想提出两点商榷意见。
第一,本书学术视野宏阔,涵盖面很广,佛教被作为中国哲学的有机部分而用了相当的篇幅来阐释其代表性思想,但与此同时,道教在汉代以后的形成与发展及其与先秦道家思想的关系却几乎没有涉及,如果这种安排是出于编著者的某种特殊考虑,则似应在适当的地方予以说明,否则会比较容易使人产生某种叙述不平衡的感觉。道教虽然以道家哲学为其思想基础,但作为一种宗教形态,毕竟与先秦道家有异,并且也有其特殊的观念与实践,对中国民众文化心理的形成有着特别的作用。尤其是在唐代,道教对儒释二家思想有全面整合,形成了独特的以“重玄”为特征的哲学理念,对后来宋代理学思想的产生有一定的实际影响。如果佛教并不仅仅只是一种宗教,而同时也是一种哲学,因而作为“宗教哲学”是应该被纳入哲学史的一般视野的,那么道教似乎也同样应该如此。
第二,本书以人物为贯穿哲学史的“节点”,这很可取,因为毕竟是“人能弘道”,但在某些具体人物的选择上,却似稍有某种轻重失衡的感觉。比如在先秦,管子的哲学思想对后世是有深远影响的,特别是《心术》、《白心》、《内业》等篇所提出的精气学说,不仅对王充的元气自然论有比较直接的影响,而且作为一种哲学理念,后世也一直能够看到它的影子,但本书却没有加以叙述。在魏晋玄学阶段,张湛的《列子注》在东晋时期影响较大,他在玄学理论上的贡献主要有二:一是将王弼的“贵无”思想和郭象的万物“自生”观念相互结合,二是将玄学“本末有无”的本体论思想与汉代元气论相互结合,从而在哲学上解决“超生死,得解脱”这一与东晋士人生活休戚相关的问题,对士人的生活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本书的论述也未及于张湛。在宋明理学阶段,本书对朱熹、陆象山、陈亮、叶适均有专论,但对吕祖谦却几乎是完全忽视了,在我看来,这是更大的缺憾,因为朱、吕、陆三家在南宋实成“鼎足”,朱熹有“理学”的深化与系统化,陆象山有“心学”的拓展,而吕祖谦则有“历史哲学”的开辟,他们分别代表了北宋以来的哲学-文化运动基于经典的重新诠释与先秦儒学的重建所达成的三种基本的思想成果。陈亮、叶适的所谓“事功”思想,恰恰须在“历史哲学”的框架之内才可以显现其自身的意义与价值,这也是我本人一直强调要将南宋浙东学术群体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的基本原因。在清代哲学部分,本书讨论了陆陇其的哲学思想,这无疑是比较有新意的,但究实说来,陆陇其实在并没有多少思想的创新,他比同时的张履祥、吕留良等人还有很大距离,而若与陈确、朱舜水等人相较,差距就更大。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哲学系)
原载《文汇报》
(责任编辑 周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