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就业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并由此衍生出一系列民生问题如收入差距悬殊、下岗失业增多等。从根本上说,要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实现普遍的就业和就业机会的平等。促进
就业,政府就要着力创造适合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注意不要“过度行政”,注意减轻企业负担,放手“让一切社会财富充分流淌”。
“行政过度”和“减负”问题,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核心所在。目前,企业面对各类检查、审批、会议等应酬的压力很大,相关手续太多太难。这些问题制约着企业的发展,同时也限制了企业进一步吸纳新员工的潜力。对于有些行政管理部门而言,只要是在其管理的行政区域范围和特定部门范围以内,都是其行政权力任意驰骋的自由空间,对管理的手段、措施、时间选择、方式方法、奖励惩罚都可以由管理者一言而决。管理观念的落后和制度的缺失是造成被管理者的权利受侵害且难以找到救济渠道的根源。
显而易见,民生的源头在就业,就业的源头在创业。而要保证创业能源源不断地提供大量就业机会,必然需要一个宽松环境,对个体和中小企业来说,更是如此。各国的经济发展经验表明,虽然GDP的贡献能力以及技术含量均相对有限,但在吸纳就业人口、缓解失业压力上,个体、中小型企业从来都是无可代替的主力军。因而,它们的发展和活跃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国的就业水平及其背后的民生均衡。
然而,当前我们的问题恰恰在于,个体、中小型企业的创业环境正变得十分狭促、逼仄。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自1999年以来,我国个体工商户已锐减650多万,正面临整体性的衰落。而造成上述表象的原因之一在于:部门利益支配下的各种行政收费、处罚异常繁密。所以,扩大和促进就业的根本之计在于,从法律源头有效约束进而彻底清理权力不断伸向市场之手,最大限度地净化和简化中小企业创业的行政环境。
(信力建)
《市场报》 (2007-02-28 第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