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9日,黑龙江省方正县松南乡于家屯汉魏遗址现场,中铁十九局某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动用推土机和铲车将部分遗址推毁。据该县文化局长邓永峰介绍,该遗址正在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不少文物遭到破坏。据统计,世界著名文化遗产――长城,到今天只有约2500公里了,这其中还有不少已经坍塌或正在坍塌。“再过一百年,中国人还能看到长城吗?”一位热爱长城的英国学者威廉·林德赛不无忧虑地说。文物是国家历史的象征,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共同财富,是无法再生的宝贵资源。在一些发达国家,只要是超过50年的建筑,拆除都要按法律程序进行。我国的《文物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党委政府保护文物的意识不断增强,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在少数地方,破坏文物的现象依然相当严重。如皖中某县的旧城改造,就野蛮地拆毁了古城墙、民国县府和晚清戏楼,使小城的文物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不少土生土长热爱文物事业的人士多方奔走呼号,都没有效果,实在是令人遗憾。
直到今天,有不少主持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地方官员们,只考虑眼前的经济效益、形象工程,忽视了文物保护的重要性,不管是不是文物,一旦妨碍建设,就将其拆除,还说什么“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如今,各地确实需要加大力度进行城市改造和建设,以此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但建设不能以牺牲文物为代价。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我们再也没有理由破坏了,因为经过近百年来的动荡和人为破坏,地面文物已经是残垣断壁,再不加以妥善保护的话,不用多久就会消失殆尽。
由此看来,建设是必须要做的事情,文物保护同样也很重要。建设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文物保护则是为了更长远的发展,既然这样,我们就应该从现在做起,立足长远,认真务实地处理好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用建设来保护文物,用保护文物来促进建设,使之共同发展,共筑和谐,努力让文物在建设中得到更好地保护。
《人民日报》 (2007-02-27 第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