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3月13日电(记者郭奔胜)江苏省教育、劳动等部门日前作出规定,2007年力争农民工子女入学率达99%以上,公办学校吸纳比例在70%以上。
按照“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的原则,农民工输入较为集中的苏州、无锡等地,农民工子女公办学校入学率已达到85%以上,省内少数县市还实现了100%公办学校接纳。
江苏省还规定,农民工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一律免收学杂费,任何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捐资助学费及其他任何费用。同时,还将加强对民办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管理,取缔不合格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民办农民工子弟学校。
(责任编辑 周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