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祖臣)新学期开学之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区纠风办、广西保监局联合作出规定,不准学校以任何形式代办中小学生保险,凡与学生有关的社会保险,均由学生及其家长自愿到保险机构办理。
广西三部门规定,广西各地教育部门和各学校在开学注册时不准为学生代办保险,也不准指定学生到哪一个保险公司投保,强调学生投保必须坚持自愿原则,由学生和家长选择保险公司,并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委任学校和学校教职人员为其兼职代办员;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及其家长投保学生险;严禁保险公司以任何名义与教育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发文或通过行政部门发文,指定某家保险公司承保学生保险。对学生保险业务中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各主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中国教育报》2007年3月7日第2版
(责任编辑 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