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谭南周)厦门市财政局日前决定,从今年春季开始,全市小学初中生免交学杂费。
近几年来,厦门市着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2006年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免除学杂费总额达1400多万元,近88000名农村学生受益。目前,全市此类学生约为19.7万人,其中城镇学生约11.5万人。经过测算,免除城镇此类学生学杂费后,全市将为此增加财政支出约3380万元,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又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公办学校就学的也享受这样的惠民政策。
《中国教育报》2007年3月5日第2版
(责任编辑 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