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大学生到经济薄弱村任职,江苏出台了7项激励保障措施。大学生“村官”任职满3年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校期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有困难的,学校可为其办理暂缓偿还手续。任职满3年的,可全额免除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由省级财政代为偿还。
《人民日报》 (2007-05-25 第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