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指出,要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努力增强高校创新与服务能力。
《纲要》提出,高校要把教学作为中心
工作,重点要放到提高质量上,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
就业能力、
创业能力。国家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推动一轮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高校要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探索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模式,倡导研究性学习和本科生科研活动,建立学生到企业和科研院所实习的长效机制。要强化教学管理,建立和完善高等教育的质量保证体系和高校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完善高校教学名师奖励制度,推动教授和名师讲授本科生基础课。积极推进研究生选拔方式和培养机制改革,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通过合作培养、联合培养等有效形式培养研究生。
《纲要》指出,要引导高校根据国内外人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招生专业和教育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积极调整学科布局和专业设置,加快培养经济、社会、文化、国防等方面的高素质人才,特别是农业、资源、能源和环境方面的紧缺人才。要优化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教育、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教育的结构。要引导高校科学合理定位,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加强统筹规划,适度控制高校数量的增长,优化结构与布局。
《纲要》还强调,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使高校成为国家和地方解决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基地。国家鼓励和支持高校承担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研究课题,特别是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的战略性研究的课题,国家还鼓励高校充分利用科技优势,为社会特别是农村广泛提供科技服务,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纲要》提出,要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