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制订义务教育中小学办学基本标准和质量标准,使各学校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和校长、教师的配备及其待遇大致均衡,以此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纲要》提出,确保义务教育的普及巩固。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制订出台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保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如期实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巩固义务教育普及的成果,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纲要》中说,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标准和质量标准由国家统一制订,省级政府负责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以上政府要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使各学校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和校长、教师的配备及其待遇大致均衡。运用远程教育,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加大政府对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体的支持力度,加大东部地区对西部地区农村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做好各地区城市对农村学校的对口支援
工作,努力缩小地区、城乡之间的差距。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提高人口较少民族的教育水平。
《纲要》提出,要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确保校舍安全。加强基本办学条件建设,使所有农村中小学具备基本的校园、校舍、教学设备、图书和体育活动设施。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新农村卫生校园建设工程,逐步解决超大班额问题,加强农村学校的食堂、饮水设施和厕所建设,改善卫生条件。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使所有农村初中具备计算机教室,所有农村小学具备卫星教学接收和播放系统,普及利用光盘教学或辅助教学,基本建成遍及乡村学校的远程教育网络。
《纲要》提出,要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师资水平。国家将实施农村教师培训计划,到2010年,使中西部地区50%的农村教师得到一次专业培训,培训中要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国家还将实施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引导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学校任教。加大城镇教师服务农村教育
工作的力度,推进师范生到农村学校顶岗实习支教,使之成为经常性制度。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也将会进一步完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贫困边远地区农村教师的生活条件将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