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保障用地需求 减免税费 扶持组建职教中心
安徽13项优惠政策促职教发展提速
本报讯(记者俞路石)新春伊始,安徽省人民政府就制定出台了包含5方面共计13项内容的促进职业教育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意见。
在13项优惠政策中,安徽省提出要加强职业院校的统筹规划建设。要求各地在制定(修编)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各类职业院校建设和发展纳入其中,为职业院校发展留有必要空间,优先保障职业院校建设的用地需求。鼓励将在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中腾出的土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职业院校劳动实习场所用地。
在职业教育建设上,安徽省将减免建设规费,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政府举办的职业院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以及校办企业从事服务业取得的收入,符合有关规定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安徽省还提出从今年起,进一步打破地区、部门、学校类型界限,围绕优势学校、优势专业,每个县要组建一所综合性的职教中心,每个市力争组建若干所规模较大、特色鲜明、竞争力较强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行业举办职业教育和进行专业培训,企业可以投资举办职业技术院校,也可以与职业技术院校合作办学。
为保证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安徽省将逐年增加职业教育专项经费,设立基本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县级职教中心、示范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各级财政都要安排相应专项经费。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一般地区不得低于20%,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不低于30%。同时利用国家开发银行部分贷款扶持全省各类职业院校建设和发展,并指定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全省职业教育担保。
《中国教育报》2007年3月4日第2版